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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15-04-24 15:34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根据商务部《公布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4年第69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对新申请2015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商务部外贸司对审核情况进行了复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共有39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其中符合《公告》要求的有24家企业,现将材料齐全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4-4月2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同时公布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及所缺材料,公示期间,各相关企业仍可将补充材料报送至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联系人:罗潇
电 话:010-85692833
传 真:010-65882817
电子信箱:luoxiao@cccmc.org.cn
附件:1、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2、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