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韩国大花蕙兰植物
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韩国大花蕙兰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和总结多年来进口兰花检验检疫管理经验基础上,经中韩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韩国大花蕙兰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自2015年1月28日起,韩国大花蕙兰输华应当符合《进口韩国大花蕙兰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盆栽兰花,参照该要求进行疫情风险控制。
附件:进口韩国大花蕙兰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2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