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规定,为进一步推动锅炉能效测试工作,促进节能减排,质检总局对有关单位报送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确定的第六批能效测试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27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