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个人
/
企业
订单中心
我的报关单
打印报关单点击这里
QP报关单
我的FTA
帮助中心
网站导航
报关系统点击这里
智
能归类
首页
|
云通关
|
云产品
一键通关
关务管理
报关应用
通关实训
|
云服务
海关税则信息ERP连接
企业ERP与申报端连接
境内外第三方平台连接
通关信息服务方案整合
|
云智库
|
云资讯
海关法规
国检法规
商务部法规
抛砖引玉
锦囊妙计
丁丁检务
科越资讯
|
关于我们
云资讯 >> 海关法规 >> 新闻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总署公告〔2014〕9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4-12-22
【生效日期】
2015-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海关总署现整理并重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1),新公布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同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3)。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已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pdf
2.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rar
3.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22日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00号2楼
公司邮箱:4008805051@keyue.net
业务咨询:400-118-5156
售后支持:400-880-5051
科越微信
科越微博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
沪ICP备05030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