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报关系统点击这里
能归类
云资讯 >> 国检法规 >> 新闻详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纳米比亚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88号)
 
 

22014年第88号

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纳米比亚
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鉴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认可纳米比亚兽医警戒围栏(Veterinary Cordon Fence,VCF)以南地区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根据我国对纳米比亚口蹄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对纳米比亚Otjozondjupa、Omaheke、Khomas、Erongo、Hardap、 Karas等6个省,以及Kunene和 Oshikoto省获得OIE认可的南部地区(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禁令。
质检总局、农业部2007年939号公告中针对纳米比亚上述地区的禁令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4年8月7日

 

 

附件

纳米比亚口蹄疫区划图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00号2楼
公司邮箱:4008805051@keyue.net
业务咨询:400-118-5156
售后支持:400-880-5051
科越微信 科越微博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

    沪ICP备05030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