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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4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7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
     2.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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