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7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 2.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