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认监委 【发布文号】公告2016年第76号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为做好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审核确定了201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2.2017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3.2017年度符合申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商 务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认 监 委 2016年12月15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