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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车,怎样进口通关更便捷?|云通关微课堂
 
 


平行进口汽车为什么便宜?

海关为促进汽车平行进口提供了什么支持?

怎样才能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来看中国汽车进口的创新方案↓


 

什么是“平行进口车”


 

目前我国法律规章层面上对“平行进口”尚无明确定义,业界较为普遍的认识是区别于品牌授权模式的汽车进口方式。一般认为,汽车平行进口是指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的境内销售企业)授权,从国际市场获得汽车资源并向境内进口的企业贸易活动。而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令 第10号),我国自2005年4月1日起对国内汽车销售实施“品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


 

多年来,由于汽车品牌商在全球定价的差异,部分未经品牌商授权的汽车经营企业利用区域价格差异,特别是国内外市场存在的巨大价差,以“改装车”(非原品牌)的名义从价格较低的国家或地区采购汽车到国内销售,以获取经济利益。这类进口汽车,俗称“小贸车”,也称“平行进口汽车”。


 

适合平行进口的汽车多为国外知名品牌的中高端车型,国内外市场价差通常在20%-30%不等,部分中高端车型价差可高达40%-50%。为规避品牌授权制度约束,经营企业多以“改装车”、企业或个人自用等名义进口,再销售至终端消费者。据海关统计,2015年我国进口车销量同比下降20%,但同期平行进口汽车销量同比增长20%,进口总量首次突破10万辆,占整体汽车进口市场数量的10%。


 


 

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情况


 


 


目前,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汽车平行进口在销量上还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但在探索共享型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借助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建立交易、服务、保障和管理一体化平台运行模式,引入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参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怎样进口更便捷?


上海自贸区试点的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第一单已经完成,实践证明,这样通关更便捷,这样交易更实惠。


2016年7月,位于上海自贸区的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顺利进口了10辆欧洲版宝马X5 xDrive35i型汽车,货值达52.9万欧元。这是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改革举措开始落地实施以来的首批车辆。


 

2016年6月15日,上海市商务委等8部门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商建发[2016]50号)的精神,加快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印发了 《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海关《按照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于6月30日对外发布公告称,将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并同步推出保税仓储监管操作规程。这标志着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政策在上海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正式落地,也是4大自贸区中首个落地实施该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据上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副处长万骏介绍,早在汽车进口的“落地征税”政策出台前,上海曾在外高桥保税区开展过进口汽车的保税。自2005年相关政策出台后,汽车进口必须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经过11年的等待,今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重新为平行进口渠道进口的汽车开了一个保税的突破口,提出“允许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同时设定了3个月的保税仓储期限。


 

对企业而言,新政带来的最直接好处就是节约了成本。3个月保税仓储缓冲期,增加了资金流动性,周转起来更灵活,不再为了落地征税而事先筹措大批资金。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王昊然表示:“以我们现在经营的某款主力车型来测算,原本进口2部车的成本现在可以进口3部车了。”


 

上海海关推出的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保税仓储业务公告及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企业资质、保税仓储期限的计算方式、企业申报要素、海关账册管理模式等内容,确保海关有效监管。


 

公告中明确了两类企业的资质:平行进口汽车的试点企业和保税关联仓储企业。


 

1、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经上海市商务委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联合审核认定,并报商务部备案的平行进口汽车经销企业。目前,已有17家试点企业。


 

2、试点企业的关联仓储企业:是指接受试点企业委托,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


 

公告明确了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实行备案制。


 

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及关联仓储企业开展业务前,均应向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公告明确了3个月的保税仓储的起止期限。


 

起始日是一线进境货物放行之日,截止日是二线进口货物的申报之日。这也是考虑到二线进口申报日期是企业可以自己掌握的时间。进口车辆从申报到放行中间也会经过繁琐的手续,流程比较长,因此放行之日是企业无法掌握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3个月到了,货物不进口了,可以复运出境,截止日就是货物复运出境的申报之日。


 

同时,公告也对平行进口汽车的申报做了相关要求。明确在一线入区申报时,试点企业或仓储企业应当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制进境备案清单,并在备注栏注明“平行进口汽车”,并交书面承诺。


 

平行进口汽车自进境放行之日起3个月内,企业未向海关申报进口或申报进口时未能提供平行进口汽车专用许可证件的,海关不再受理其进口申报业务并责成企业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并向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资质认定部门通报相关情况。试点企业或仓储企业若有违反承诺内容或其他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暂停为其办理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明确了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可申请适用上海自贸区海关前期出台的各项创新制度。


 

通过与“先进区、后报关”、“保税展示交易”等创新制度的结合,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降低贸易成本。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操作流程


 

(点击放大)


注意:
 

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务院整车进口口岸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进口口岸、进口转关、出区进口、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时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转关业务——平行进口汽车在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或同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仓储企业之间进行保税流转的,应当经转入、转出地主管海关同意,保税仓储期限应连续计算。


 


 


 

文:赵妍、龚志萍

编辑、发布: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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