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报关系统点击这里
能归类
云资讯 >> 海关法规 >> 新闻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6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

  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5日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00号2楼
公司邮箱:4008805051@keyue.net
业务咨询:400-118-5156
售后支持:400-880-5051
科越微信 科越微博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

    沪ICP备05030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