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6年第60号
【发布日期】2016-10-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7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务部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受理出口配额(不包括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出口配额)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商务部提出申请。
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配额申请条件、程序等另行公布。
商 务 部
2016年10月30日
附件
2017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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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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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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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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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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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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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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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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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及甘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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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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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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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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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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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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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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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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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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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中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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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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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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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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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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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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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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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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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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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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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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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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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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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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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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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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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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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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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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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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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草及蔺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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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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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通过招标方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