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报关系统点击这里
能归类
云资讯 >> 海关法规 >> 新闻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4号(关于实施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铁基非晶合金带材(税则号列:7226.9199)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6年第42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6年8月18日起,进口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临时反倾销措施范围内的商品时,商品编号应填报为72269199.10。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42号.tif  

 

海关总署

  2016年8月17日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00号2楼
公司邮箱:4008805051@keyue.net
业务咨询:400-118-5156
售后支持:400-880-5051
科越微信 科越微博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

    沪ICP备05030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