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71号
质检总局关于开放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数据接口的公告
为促进我国外贸稳定增长,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口岸通关效率,通过现有网上申报系统,实现电子申报全流程免费,同时方便进出口企业可自行或者选择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其内部系统,实现与网上申报系统的数据对接,推动落实电子申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健康发展,现开放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数据接口,并将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数据接口标准(附件1、2、3)予以公布。
联系热线:400-810-8188,010-82262333。
本公告自2016年7月30日起实施。
附件:1. 检验检疫出入境报检接入规范
2. 检验检疫出境包装报检接入规范
3. 检验检疫原产地证书申报接入规范
质检总局
201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