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
原奶经分离/标准化/预巴杀,蛋白质与脂肪标准化后,放入缓冲罐加维生素D 后经超高温杀菌,经140度4秒灭菌后再储存过滤产出成品;成分含量:生牛乳99.9993%、维生素D 0.0007%,脂肪含量为0,未浓缩,未加糖及其他甜物质
根据产品的加工工艺:原奶经分离/标准化/预巴杀,该牛奶未经浓缩,且也未添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可以说是最为初级的牛奶,建议归入品目04.01项下。
产品二:
原奶经乳脂分离—超滤浓缩技术去除部分水、矿物质和乳糖等小分子物质来提高蛋白质含量—蛋白质脂肪标准化—预巴杀,将低脂牛奶放入缓冲罐,后经超高温杀菌,经140度4秒灭菌后再储存过滤产出成品;成分含量:生牛乳100%。蛋白质含量5%,脂肪含量1.4%
这个商品也是牛奶,但是其加工工艺中有一项超滤,其技术导致:部分水、矿物质和乳糖等小分子物质被去除掉,从加工工艺看,该产品比产品一的加工工艺更为复杂,导致牛奶的成分有变更,那就无法认为是单纯的牛奶,而且根据04.04品目注释“本品目还包括鲜的或保藏的以乳为基本成分的产品。这些产品与天然乳品构成不同,并且在其他品目未列名。因此,本品目包括缺少天然乳中一种或多种要素的产品,即添加有天然乳要素的乳(以获得高蛋白产品等)”,该商品隶属于“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产品”。
产品三:
原奶经乳脂分离/标准化/预巴杀,将低脂牛奶放入缓冲罐,后经超高温杀菌,经140度4秒灭菌后再储存过滤产出成品;成分含量:生牛乳99.95%,菊粉 0.05%,脂肪含量1.4%,
这个产品从加工工艺看,同产品一相类似,是否可以考虑04章呢?我们再来看下该产品的成分,其添加了0.05%菊粉 0.05%,那么这个成分是否超出了04章呢?我们再来找下依据:根据04章的总注释中关于添加剂的要求: “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的产品,除含有天然乳成分(例如,添加维生素或天然盐的乳)外,还可以含有乳品液态运输时为保持其天然浓度而加入的少量稳定剂(例如,磷酸二钠、柠檬酸三钠、氯化钙)及少量抗氧剂或乳中一般没有的维生素。这些乳品还可含有加工所需的少量化学品(例如,碳酸氢钠);成粉状或粒状的乳品可含有防结素(例如,磷脂、无定形二氧化硅)。”
根据资料,我们可以得出,添加的菊粉已经超出了04章的范畴,所以该商品归入了22.02项下
通过上述三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做关于牛奶的归类时,生产工艺、成分含量、添加物质都是归类中必不可少条件。
当然,以上观点,仅供抛砖引玉,提供参考之用,若有不足还望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