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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荷兰甜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47号)
 
 

2016年第47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荷兰甜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荷兰王国经济部关于荷兰甜椒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荷兰甜椒输华。荷兰甜椒应符合《进口荷兰甜椒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荷兰甜椒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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