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6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蒙古马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关于蒙古马肉产品输华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允许蒙古马肉产品(仅指马肉馅的包子或饺子)输华。蒙古输华马肉产品应符合《进口蒙古马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蒙古马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6年4月5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