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5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国质检监〔2015〕364号),以及新颁国家行政法规、产品标准、产业政策等有关要求,质检总局对人造板等60类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部分具体要求进行了修订(不含食品相关产品)。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
质检总局
2016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