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欣海报关 徐婷
【案件回放】
某非特殊区域的生产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剩余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一批,内销申报时直接按原料件进口的FOB价申报,遭到海关退单,海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此为基础审核确定剩余加工料件内销时的完税价格。由于该批剩余料件原进口时分多批进行且运费币种多样(此案例涉及(USD和SDG),给内销时确定完税价格带来一定难度,作为进口商应提供哪些有效资料帮助海关尽快审核确认内销完税价格呢?
【注意事项】
1、完税价格和成交价格有何关联和区别?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海关总署第148号令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完税价格,指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完税价格=成交价格+我国关境输入地点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此案例中,按原FOB价内销申报,不符合海关总署第148号令中对完税价格的定义,因此海关退单,要求提供我国关境输入地点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相关资料,进一步确认完税价格。
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向运输公司确认运输费用,海关以运输公司确认的运费计价征税。对于保费,如没有明确数值,以(FOB价+运费)*0.3%计征。
2、内销申报时使用的成交方式是否一定要与原加工料件进口时采用的成交方式一致?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1号 第四条“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的规定,以原进口料件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也就是说按照原成交方式进行申报,这也避免了海关对以不同成交方式结算的价格再一次进行审核的情形发生。
3、内销申报时,运费从外币转换为人民币,采纳的汇率该如何确定?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十六条:“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可以采纳原料件进口申报之日之前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cehuobisi/639/1283/12832/12832_.html;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cehuobisi/637/index.html)进行折算,或者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http://www.boc.cn/sourcedb/whpj/)将原FOB价格转换成CIF价作为完税价格审核基础,如还有其他在我国关境输入地点前发生的相关费用,也应一并计入完税价格中。
4、什么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哪里可以查询?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人民币基准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的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收盘价,即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查询网址: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cehuobisi/637/index.html
例如:需要查询2014年9月17日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只需要查询9月18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即可。
5、“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哪里可以查询?何种情形下需要运用到该中间值作为汇率?
如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即中间价中未包括所需查询的外币,就需要采用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作为汇率进行换算。
特别鸣谢
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 莘庄分公司 赵怡 提供的素材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148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