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欣海报关 程颖
小编:随着越来越多的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更多的企业开始在危险品鉴定上有一定的需求,今天小编就汇总一下各位的问题一一给予答复
提问:1.目前上海市有没有官方认证的鉴定机构?
答复:当然有,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上海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中心,从事危险品鉴定工作、MSDS制作、危险品标签制作等工作。
提问:2.危险品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复:1.检测/鉴定申请表;2.MSDS(中英文都行);3.待检货物样品;4.生产商出具的质检报告; 5.成分信息保函(可代替质检报告使用);6.提交资料与实际货物保证一致的承诺书
提问:3.在提供样品的数量和包装容器上有没有规定?
答复:申请单位所送检样品的量为固体:50-300克;液体:50-300毫升(如果需要做自热试验或毒性试验则另加样品1000克左右)。送样容器外应加贴样品标签,应标明样品名称及申请单位名称。装固体的容器可为氟化瓶、玻璃瓶(能密封的,磨口瓶不接受)和塑封袋;装液体的容器可为氟化瓶、玻璃瓶(能密封的,磨口瓶不接受)和密封铁罐。如无特殊情况,样品不予退还。
提问:4.如果我的货物是初次进口,暂时没有样品可以提供怎么办?
答复:可以先提供一份保证函,确保在货物进口之后14天内补送样品到检测中心,检测中心会先出具一份联系单供企业可先行用于报检。
提问:5.在资料和样品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多久能够拿到鉴定报告?
答复:在信息全部齐全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左右能够收到鉴定报告。
提问:6.欣海是否能够代办此项业务?
答复:当然,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联络400-990-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