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报关系统点击这里
能归类
云资讯 >> 国检法规 >> 新闻详情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15年第147号)
 
 

2015年第147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澳大利亚

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1220日起施行。自20151220日起,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对于20151220日处于运输途中的出口货物,申请人可于2016619日前申请补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2.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3.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样本)

          4.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表说明

          5.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表

质检总局

20151211

(此件公开发布)

  •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pdf
  •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df
  •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样本).pdf
  •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关税减让表说明.pdf
  •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关税减让表.pdf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00号2楼
公司邮箱:4008805051@keyue.net
业务咨询:400-118-5156
售后支持:400-880-5051
科越微信 科越微博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

    沪ICP备05030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