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74号)等有关规定,由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不再生产等原因,经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已不具备AA类工业企业条件,质检总局决定将其调整出AA类工业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动态调整信息
质检总局
2015年8月19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326号